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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合法合规使用社保卡相关知识的通知

admin  2018-12-21 11:14  0

各部、院,各位长者:

今年9月以来国家、省、市多层级人社、卫健、公安和药监四部门联合亮剑,重拳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专项行动开展3个余月以来,全国各地(包括南通在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已规范了刷卡购药行为,很多之前习以为常的违规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

下面列举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常见违法违规行为,请大家熟知。

一、定点医疗机构12种行为属违法违规

1.易药、药品诊疗项目串换记账;

2.以药换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用品等;

3.以药易生活用品、家用电器等物品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4.采用换购物卡、有价证券及提取现金等各种形式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5.人证不符诊治配药;

6.违规收集、留存参保人员社保卡,或将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拿到其他定点单位刷卡;

7.为非定点或其他定点单位提供医保划卡结算;

8.将应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变通为不付、少付,套取医保统筹基金;

9.伪造、编造病历、处方、票据、病情证明、生育证明、疾病评估表等资料套取、骗取医保基金;

10.私自安装,连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或擅自变更医疗保险网络线路;

11.非法侵入或攻击医保网络;

12.其他违反医疗保险、卫计、药品、物价、财务(票据)等管理规定和其他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参保人员8种行为属违法违规

1.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过程中,将本人社保卡借给他人、定点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

2.大量配取与本人疾病无关的药品或过度超剂量配购药等异常就医购药;

3.采用冒名、非本人疾病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的;

4.采用伪造、变造、涂改病历、处方、病情证明、生育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手段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5.采用转手倒卖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的;

6.提供虚假就诊资料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7.经送达或公告送达医保就诊情况审核通知后,当事人仍拒绝接受询问、提供就诊资料或拒绝协助调查的;

8.以及其他各种骗取医疗保险待遇及损害、侵害公众利益套取医疗保险基金,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行为。

以上行为在我单位及长者中以前或多或少都存在,今后在国家“医保控费、违法必究”的时代背景下,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医保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涉及医保支付的环节和流程,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请全体员工和长者理解并配合。

 

 

 

南通市阳光老年公寓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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