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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阳光老年公寓6号楼新改造装修房间床位费价格的通知

admin  2018-12-21 11:24  0

各部、院,各位长者及其家属: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21号)要求:“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对于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可采用招投标、委托运营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运营方,具体服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依据政府与其签订的委托协议等合理确定。”阳光老年公寓经过“事转企”,现由市属国有企业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南通市政府2015年12月第57次常务会议要求“阳光养老公司要积极探索市场化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着力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服务优势、发展优势。”

阳光老年公寓运营近十年,各项设施设备进入了维修期。阳光养老公司根据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及时组织维修和适老化改造,并整合了部分房源进行装修改造,改善长者的居住生活环境,提高了长者生活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我公司结合南通市养老市场情况,经过成本核算,阳光公寓6号楼新改造装修的房间床位费拟设定如下:

房号

01

02

05

06

08

09

10

11

12

房型

四人间

62㎡

双人间

29㎡

双人间

36㎡

双人间

36㎡

单人间

30㎡

单人间

30㎡

单人间

30㎡

单人间

30㎡

双人间

36㎡

床位费

元/床/月

880

1020

1220

1296

2280

2280

2280

2280

1270

 

未进行重新装修改造的房间价格仍执行原来2016年市物价局核准的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布的价格执行。

其他养护楼的房间,公司也将陆续进行改造装修,房间床位费价格变动情况视改造装修投入费用及成本核算结果进行确认公示。

 


南通市阳光老年公寓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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