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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车辆管理系统询比价公告

admin  2020-06-11 17:41  0

一、简介: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概况: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康复托养综合楼地上9层,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2374.54平方米。其中电气设施设备基本齐全,目前已实行物业化管理。

2.2项目地址:位于南通市观音山新城区,世伦路东、观阳路北侧。

2.3范围:进出口车辆管理系统安装调试等;

 2.4工期时间:20天;

2.5质量:合格;

2.6最高限价:6.5万。

2.7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2.8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先生,18606125220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证书单位名称均需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完全一致);若投标人为非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在南通市区范围内必须设有分支机构,若无分支机构则需有代维机构并签订代维协议,代维公司须具备以上同等资质,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只能与一家公司合作(提供协议或分支机构相关证书,以及相关承诺书)。

四、投标保证金

4.1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

4.2入围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领取。

4.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双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完合作关系后无息退还。

4.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评标办法:平均价次低价中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自行登录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不收取费用。

八、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06161500分截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5号阳光老年公寓传达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06161500

开标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5号阳光老年公寓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因疫情原因目前外来人员无法进入老年公寓。

十、联系方式: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5号阳光老年公寓。

联系人:唐先生

   话:18606125220

   

 

 

 

 

                                    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有限公司

                                       20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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