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家具采购补充公告
目前接到多家潜在供应商咨询家具采购事项,对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供“家具生产厂家2020年1月1日以来国家级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成品检验报告”和“家具生产厂家2020年1月1日以来国家级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原材料抽样检验(或委托抽检)合格报告”表示疑异。受疫情影响,社会活动放缓,多家潜在供应商表示家具生产厂家2020年1月1日以来国家级质量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暂未出具,因此无法提供。为保证本次家具采购的正常进行,现将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点改为“家具生产厂家2019年1月1日以来国家级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成品检验报告”和“家具生产厂家2019年1月1日以来国家级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原材料抽样检验(或委托抽检)合格报告”。
特此说明!
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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