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大楼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一、简介: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2.1项目概况: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康复托养综合楼地上9层,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2374.54平方米。其中电气设施设备基本齐全,目前已实行物业化管理。
2.2项目地址:位于南通市观音山新城区,世伦路东、观阳路北侧。
2.3范围:大楼文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4工期时间:45天;
2.5质量:合格;
2.6最高限价:35万。
2.7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2.8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先生,18606125220。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安装施工等)。
3.2企业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提供合同。
3.3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近期);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正本中提供原件,副本中可放复印件)(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8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3.9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自行查询,附查询截图,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四、投标保证金
4.1保证金:7000元(柒仟元整)。
4.2入围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时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4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领取。
4.5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双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完合作关系后无息退还。
4.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自行登录南通市阳光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不收取费用。
八、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0年7月31日15时00分截止,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5号阳光老年公寓传达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15时00分
开标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5号阳光老年公寓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85号阳光老年公寓。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8606125220
南通市阳光新城康复护理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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